文件名称: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0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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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园区化已经成为石化化工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化工企业将不断向化工园区集中。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了一批以上海、宁波、南京、大亚湾为代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化工园区,在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同化工园区之间发展水平层次不齐,目前,仍有部分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保隐患突出。我部认为,在具备较好基础设施条件的化工园区建设智慧化工园区,将有利于提高化工园区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也将带动我国化工园区建设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是化工园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具体举措。因此,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的建议。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
在我部开展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中,支持了35家化工类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示范基地,占全部示范基地总数的1/10以上,对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我部出台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支持加快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我部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化工类)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强基等专项将向示范基地内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倾斜。我部在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提出要求企业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改造生产线,提升项目本质安全水平。
二、关于加快发展智慧化工园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园区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的要求,我部正在配合国家标准委开展化工园区相关标准体系及重点标准的申报和制定工作。按照未来化工园区发展的主要趋势,我部将重点制定化工园区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体系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规范两个国家推荐型标准,分别从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和推动智慧化工园区建设两个方面,促进化工园区健康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发挥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行业标杆企业作用,加强行业推广和交流的建议
2015-2016年,我部在石化化工领域授予了11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2016年10月,我部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对中国化工新材料(聊城)产业园区和浙江嘉兴港区授予智慧化工园区试点单位称号。我部将择机对上述试点企业和园区进行评估,充分发挥上述企业和园区的示范作用,在行业内加强交流和推广。我部指导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委员会推动在石化化工类示范基地建立联盟,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2017年5月10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化工类)联盟正式成立,并将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和绿色化转型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继续加大对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国化工园区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