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4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27 16:09:4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4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袁仲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杜仲胶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杜仲胶科技研发

杜仲是中药材常用的大宗品种,杜仲胶是产自杜仲树的天然高分子材料,也是除三叶橡胶之外目前世界上具有重要开发前景的优质天然胶资源之一,推进杜仲胶产业发展,有利于培育壮大杜仲产业,提高橡胶保障能力。

国家高度重视杜仲胶产业科技研发工作,积极推进杜仲胶生产企业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了杜仲胶生产技术及装备的开发和应用示范,杜仲胶在轮胎、高铁减震部件、塑料改性、医疗器材、牙科材料等方面的应用均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并申报多项专利。近年来,在科技计划中部署了高速安全交通配套橡胶轮胎和制品的关键技术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支持了天然橡胶以及合成橡将胶等研发工作,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并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中列入了将杜仲及合成橡胶相关研发任务列入。下一步,将结合重点研发计划调整,继续重视和关注和重视杜仲橡胶的研发。

二、关于将杜仲原料列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

杜仲是使用历史悠久、临床效果较好的中药,杜仲和杜仲叶是为数不多的同一种植物两个部位均列入《中国药典》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品种。为促进杜仲产业的综合利用,国家先后批复了152个含杜仲的保健食品、45个含杜仲叶的保健食品,并批准同意将杜仲籽油和杜仲雄花作为新食品原料,加快推进了杜仲产业发展。由于杜仲叶和杜仲的药用和保健功效较强,但由于尚缺乏相关的食用历史,其食用安全性还需进一步深入而系统的研究论证,目前暂不宜纳入药食同源管理目录。下一步,国家将继续完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及其管理办法,探索管理模式转变,既保护中药资源和中药产业发展,也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安全、丰富的食品资源。

三、关于支持杜仲产业发展

为促进杜仲胶及相关产业发展,国家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杜仲胶提取技术产业化进程。二是支持四川、湖北、陕西等道地产区杜仲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三是把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列入《产业结构机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引导和支持杜仲种植、杜仲胶提取与加工企业发展。四是在《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中,将实现杜仲胶综合利用并达到百吨级/年规模的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五是出台《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将杜仲等中药材种植及杜仲胶等化工新材料列为重点支持方向。

从杜仲全产业链来看,杜仲胶市场潜力大,但附加值相对较低,产生的效益难以支撑整个杜仲产业链,在当前杜仲及相关产品在保健品、食品领域尚未大规模应用的情况下,还不宜过快发展杜仲胶。现阶段,还应认真总结已建杜仲胶提取示范项目经验教训,深入开展产业化升级示范,不断完善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并继续做好相关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待相关条件具备后,我们将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明确杜仲胶产业定位,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杜仲胶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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