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6号(资源环境类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21 08:19:1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6号(资源环境类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工信提案〔2017〕95号

李晓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废旧轮胎处理再利用的政策支持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轮胎制造和消费大国,每年轮胎生产消耗橡胶量约占全国橡胶消耗总量的70%,橡胶制品工业所需80%的天然橡胶、30%的合成橡胶依赖进口,橡胶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强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既有利于保护环境,又可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短缺的状况,对于促进橡胶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明确了提高轮胎翻新率、加强再生橡胶产业节能减排、扩大橡胶粉直接应用范围及促进热裂解技术不断优化等重点发展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列入再生资源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提出到2020年,废轮胎回收环保达标利用规模达到850万吨,轮胎翻新率达到8-10%。

二是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明确相关企业设立、综合规模、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规范要求。同时,组织实施废旧轮胎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探索产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积极培育行业骨干企业。

三是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开展技术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4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均纳入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提升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开展工业化集成控制废弃胶胎低温热解工艺及成套设备科技成果推广,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化、智能化、连续化成套先进装备,为提升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加强污染治理。废轮胎是土法炼油和再生胶的重要来源,环境风险高。土法炼油产生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类等多种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炼油废渣直接倾倒将严重污染地表水和土壤环境。再生胶生产过程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水,对环境会造成重要影响。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对废轮胎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废轮胎土法炼油,淘汰小再生胶企业;组织对河北、山东两省废旧橡胶、塑料炼油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对发现的土法炼油作坊全部予以取缔。

五是完善税收支持政策。财政部对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完善,利用废旧轮胎生产翻新轮胎、胶粉,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50%,将再生胶纳入到优惠政策范围。在所得税方面,利用废旧轮胎生产翻新轮胎、胶粉,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深入推动轮胎循环利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一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继续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管理的实施,按照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要求,发布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做强做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管理调整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财税〔2015〕78号)落实情况调研,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推动将符合环保要求、技术先进的热裂解等综合利用纳入到税收支持政策范畴。对于废轮胎热裂解产品涉及的税收政策,将进一步研究论证。发布废轮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加强企业先进技术交流,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再生产品应用。鼓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改进优化加工工艺,生产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产品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翻新轮胎及高品质再生胶、橡胶粉、炭黑等再生产品,促进规模化应用,为相关橡胶制品生产提供原料支撑。

四是加强污染治理。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废轮胎、废塑料、电子废物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督促地方政府清理整顿废轮胎、废塑料、电子废物等再生利用活动,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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