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协助做好科研条件领域科技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科技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14 18:03:1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请协助做好科研条件领域科技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的函

文件编号:国科财便字1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科财便字<201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科研条件领域预备项目征集、受理工作已经结束,项目入库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入库评审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为保证评审顺利进行,请协助组织好视频答辩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评审工作将于8月10日至12日期间进行。

答辩采取属地化原则。视频方式答辩的项目分别在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涉密项目不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评审。

答辩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8月4日到6日,我们将分批把每个技术方向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的安排通知项目推荐单位和视频答辩所在地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并在科技部网站上发布(www.most.cn)。

请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指定的评审工作人员和网络技术人员在评审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做好答辩的安排协调和技术保障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现场解决。

评审会议室的IP地址为168.160.159.130-145,届时请各地视频答辩室对上述地址开放防火墙,并于8月6日前告知我们视频答辩室的IP地址。

根据具体的答辩安排,请务必提前一天与参加视频答辩的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确认具体答辩地点和时间,保证答辩人员能按时参加答辩,并请通知答辩人员登陆科技部网站阅读答辩须知。

请指定专人管理各视频答辩室,并组织好参加视频答辩的单位按照答辩安排和答辩要求参加答辩,维持答辩现场的工作秩序,做好答辩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音频系统继续答辩。请在各视频答辩评审会议室设置直拨电话一部,供应急使用。

评审过程中,如果有任何问题,请与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条件处联系。

联系方式:刘春晓58881695,马晋并58881636

附件:

各技术方向视频答辩时间安排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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