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活动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科技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14 18:02:2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活动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进一步完善评审流程,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评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奖励办”)将于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会议期间(6月9日至23日)择期开展旁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人员的范围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可申请参加本年度旁听。

旁听实行回避制度,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旁听:

1.本年度参评项目的完成人;

2.对本年度参评项目提出异议的人员;

3.其他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二、旁听人员的确定

申请旁听人员须如实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申请表》(附件2),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即日起至6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国家奖励办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本年度初评工作计划和现场条件,旁听活动实行限额制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既定人数时,将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国家奖励办向有关人员发送旁听通知。

三、旁听活动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和申请表原件按通知要求参会。

旁听结束,国家奖励办组织答疑会,旁听人员在答疑会结束后留下书面意见和建议。

旁听人员应服从国家奖励办的安排,旁听全程保持会场肃静,不得干扰、影响评审。

旁听人员须遵守《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并签署承诺书。必要时,国家奖励办可将旁听情况以及旁听人员身份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旁听活动时间为半天,参加旁听人员所需交通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联系人:张震

联系电话:010-68583070

联系邮箱:

nostaxxc@mail.nosta.gov.cn

附件:1.

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规则

2.

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旁听申请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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