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毕敏等九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司法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14 12:05:13  评论()

文件名称:司法部关于任命毕敏等九十八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山西、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甘肃司法厅(局):

??《关于任命毕敏等四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津司报〔2015〕8号)、《关于报请任命王雷芳等8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晋司字〔2015〕9号)、《关于提请任命韩思思等8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浙司〔2015〕48号)、《关于提请任命朱贞等十九人为公证员的请示》(闽司〔2015〕57号)、《关于报请任命袁延许同志为公证员的请示》(豫司文〔2015〕26号)、《关于任命吴杨航为公证员的请示》(湘司〔2015〕1号)、《关于报请任命黄贤敬等32人为公证员的请示》(粤司〔2015〕77号)、《关于提请任命蓝耀宇等五名同志为公证员的请示》(桂司请〔2015〕3号)、《关于提请任命韦浩东同志为公证员的请示》(桂司请〔2015〕11号)、《关于王彦等5名公证员职务任命的请示》(琼司请〔2015〕7号)、《关于报请任命朱莹?代玲娟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5〕18号)和《关于报请任命吴宗泰等十二名同志为公证员的请示》(甘司发〔2015〕2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九十八人为公证员:

天津市

毕敏、高丽姝、闫仲之、程雪;

山西省

王雷芳、王怡乐、杨帆、冯志玉、陈清芬、郑盈泽、武丽、赵亚宁;

浙江省

韩思思、孙玉逸、汪涛、方琴、冯千、吴园园、王正、陈曦;

福建省

朱贞、陆伏树、陈凤敏、陈蓉、邱晓君、蔡立华、游小卿、刘莹、汪欣婷、周祥河、杜泉远、郑元水、蒋瑞婷、赖龙泉、林惠芬、曾燕君、黄红灯、林育巧、黄宝金;

河南省

袁延许;

湖南省

吴杨航;

广东省

黄贤敬、杜俊妍、万菁、黄幸贤、叶倩筠、朱建文、伍嘉伟、王文发、巫军志、黄晓莎、罗志斌、杨柳、吴炎辉、陈晓兵、陈伟兰、马丽君、陈晓华、廖蔚冰、莫敏玲、黄世珍、杨晓明、罗钦文、吴婉琼、叶俊、吴鸿燕、伍晓红、邱会朋、翟浩华、黄忠军、陈小芬、邓伟明、崔宇兰;

广西壮族自治区

蓝耀宇、刘慧云、周晓丽、赵东妹、刘秋玲、韦浩东;

海南省

王彦、王刚、苏红英、陈杨旖、符兴雄;

云南省

朱莹、代玲娟;

甘肃省

吴宗泰、肖冰、陆亚娟、王娜娜、杨晓蓉、高丽霞、郝虎、马凌云、马玉平、张世峰、李彦妮、郭长龙。

?????????????????????????????????????????????????????????司??法??部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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