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3-13 11:44:5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培训函[2018]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工作,提高各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3月29-30日(3月29日报到,30日全天培训)。

二、培训地点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三、培训内容

《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解读、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解读、地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调整经验介绍等。

四、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

(二)请于2018年3月23日前统一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ixt@cnemc.cn。

(三)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四)培训住宿地点:星程酒店黄浦大道润都店(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电话:(020)85538388)。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李宪同

电话:(010)8494307313401099764

(二)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秦勤

电话:(010)6655687913683090695

附件: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5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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