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1-08 17:26:09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文件编号:环公告 2017年 第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修改单;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四、《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五、《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7月12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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