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27 20:23:2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函[2017]11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1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变更内容

1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S(14)16号

国核安证字Z(14)25号

1E级阀门驱动装置设计、制造能力特征参数中鉴定寿命“40年(长期运行温度40℃)”变更为“60年(长期运行温度49℃)”。

2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S(14)21号

国核安证字Z(14)30号

1E级阀门驱动装置设计、制造能力特征参数中鉴定寿命“40年(长期运行温度49℃)”变更为“60年(长期运行温度49℃)”。

3

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Z(13)04号

核2级管道制造能力特征参数中公称通径“6~200”变更为“≤200”。

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Z(16)18号

核1级容器类锻件材料类别增加“不锈钢”,典型设备名称增加“安全端”。

5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S(16)01号

核2级调节阀设计能力特征参数中工作介质增加“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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