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核一级截止阀更换等5项安全重要修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23 20:18:01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核一级截止阀更换等5项安全重要修改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海南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换料大修5项安全重要修改申请的报告》(海核核安发〔2017〕44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2号机组苏阀核一级截止阀(DN50)更换、大连大高升降止回阀更换、反应堆压力容器C环物项替代、安全壳机械贯穿件(PN223)改造和保护系统高风险质量位信号变更等5项安全重要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1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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