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0-16 17:19:02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7]154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2日至28日(10月18日报名截止,22日报到,2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环境监察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读、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领导协调与沟通能力、传统文化与沟通能力等。

五、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7年10月22日10:00-18:00

(二)报到地点:国家行政学院东门传达室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份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件(同时提交1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zlg@cet.net.cn)。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4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报到时交培训班工作组。

(四)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国家行政学院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杜志强、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西尔环境教育张灵鸽

电话:13810573076

邮箱:zlg@cet.net.cn

附件:培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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