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07 15:46:25  评论()

文件名称:环境保护部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2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839、66556858、66556344

传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35

一、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

安徽省

合肥市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建设内容包括稳态强磁场磁体、技术装备系统、科学研究测试系统及配套的建筑设施等四个部分。

工程总投资约251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

1.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静磁场监测值符合环评文件要求。

2.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及工程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项目污水纳入科学岛污水管网,统一送至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垃圾,由科学岛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每天由服务中心派人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公众意见调查采取公示的方式,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公示栏和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验收监测、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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