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四川省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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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方案》明确此次普查在工业污染源方面,要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农业污染源和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等生活污染源进行调查。
《方案》明确此次普查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此次普查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全省当前环境形势,加强全省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