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水池扩容改造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28 16:34:4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水池扩容改造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7]23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水池扩容改造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6〕40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乏燃料水池扩容改造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乏燃料水池扩容改造,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9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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