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厅函[2017]10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切实提高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干部接访办信能力,有效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全国环境信访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7月11-14日(11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信访工作人员(可组织市县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参加,每省份共4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依法逐级走访政策解读;
(二)全国环境信访形势及重难点分析;
(三)环境保护体制改革情况介绍;
(四)推进“法定途径分类优先”工作重点与方法;
(五)群众来访接待技巧、信访答复工作;
(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环境疑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方法;
(七)新媒体时代的突发事件与媒体舆情应对;
(八)地方经验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主办,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协办。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省级环境保护厅(局)组织统一报名(请勿超员),并指定一名联络人,2017年7月6日(周四)12时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发传真)。
(四)请参训人员于7月11日,到安徽省委党校学苑大厦报到(合肥市徽州大道525号,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口西北角,电话:0551-62172399)。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信访办王立立谢寅
电话:(010)6655606066556031(兼传真)
邮箱:xfb@mep.gov.cn
(二)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刘锐
电话:(0551)621731631385699189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