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08 11:38: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的公告

文件编号:环公告 2017年 第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规范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工作,现批准《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05)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4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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