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民政部印发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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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党组关于再次部署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防范、杜绝可能的传染源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确保机构内儿童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印发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精准科学施策,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防死守,责任到人,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将防控指南落实到每个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
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过程中可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注意总结有效经验做法,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以便进一步更新修改。
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体儿童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各地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现制定《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一、成立机构防控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可下设行政、医疗、后勤等工作小组,集中医护力量,落实后勤保障,全力开展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当地应急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机构内儿童养育实际情况,制定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规程和工作要求,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组、每一个人。
三、落实防控具体措施
一是宣传防控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防范病毒传染知识等方式在机构内宣传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和儿童疾病防控的意识。
二是实行封闭管理。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值班室测量体温,如出现异常,要迅速离岗,按要求进行报告并自行隔离观察或就医。除员工及后勤车辆外,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车辆要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