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湾合作委员会对钢铁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文章来源:{{source}}
{{time}}
文章类型:{{atype}}
内容分类:{{contype}}
10月23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发布《官方公报》,对进口的钢铁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海合会保障措施涵盖了大部分的钢铁产品。主要包括:(1)热轧平材,(2)冷轧平材;(3)金属涂层;(4)有机涂层;(5)螺纹钢和线材;(6)圆形,方形和矩形棒材;(7)型钢(Sections);(8)角型材;(9)焊管及无缝管(包括用于运输水,天然气和石油)。详情请联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电话:010-65131936,传真:010-65133847。


分享

纠错

字大

字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标识码bm22000001
京ICP备0500409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3195号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86-10-53771200
传真:86-10-53771311
业务咨询电话:86-10-53771212
统一平台电话:86-10-67870108
商务部邮箱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1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