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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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中巴此次修订自贸协定,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是发展中国家间自贸区建设的典范,是落实联合国南南合作系列共识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提升两国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双边经贸合作。
《议定书》对原自贸协定中的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及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投资等内容进行了升级和修订,并新增了海关合作章节。其中,核心内容是在原自贸协定基础上,大幅提高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议定书》规定,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经中巴双方协商,关税减让将在完成必要国内程序后尽快实施。
中巴自贸协定于2006年11月签署,2007年7月生效实施。为进一步提高两国间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中巴双方于2011年3月启动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于2019年4月结束谈判并签署《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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