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号),我部对各地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成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提出拟激励省份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拟激励省份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黑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公示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月21日。联系电话: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20-02-19 14:02:37  评论()

文件名称: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号),我部对各地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成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提出拟激励省份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拟激励省份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黑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公示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月21日。联系电话:010-59191286传真:010-59191270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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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号),我部对各地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成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提出拟激励省份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拟激励省份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黑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

公示时间:2020年2月19日至2月21日。

联系电话:010-59191286

传真:010-591912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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