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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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夏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枸杞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6
年
12
月
18
日修订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16
),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
433
种农药在
13
大类农产品中的
4140
项限量指标,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其中,设定了枸杞中吡虫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限量标准,同时还制定了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中
52
项限量标准,也适用于枸杞。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药残留标准缺失和滞后问题,
2015
年我部组织制定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
2015-2020
年)》(以下简称《方案》),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机制,建立农药登记管理与标准制定同步工作机制。计划
通过
5
年努力,使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
10000
项以上,实现包括枸杞农药残留在内的标准
“
三覆盖、二衔接、一保障
”
,即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相应农产品,检测方法覆盖所有限量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保障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支持宁夏枸杞有机认证试点
总体上看,枸杞在种植过程中病虫害较为严重,防治手段主要依赖化学农药,发展有机产品的条件确实受到一些限制。
2012
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未将枸杞产品列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随着有机枸杞市场需求扩大和认证制度的不断改善,
2016
年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四)》,启动了枸杞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试点。目前,参与枸杞有机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
10
家,认证试点的生产企业
39
家,其中宁夏范围内的枸杞生产企业
20
家。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与国家认监委沟通,扩大宁夏枸杞有机认证试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有机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宁夏枸杞产品市场知名度和消费公信力。
三、关于支持宁夏枸杞申报地理标志保护
枸杞已成为中外知名的宁夏特色农产品品牌和地域品牌。据了解,宁夏枸杞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对宁夏枸杞开展了品牌价值评价,并在央视等媒体上发布了品牌价值,有效提升了宁夏枸杞品牌市场美誉度。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宁夏枸杞产业发展,推动宁夏枸杞申报农业部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指导宁夏枸杞开展国内外品牌宣传和展览展销活动,促进宁夏枸杞成为全球知名产品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2387
农业部
2017
年
9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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