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62号(农业水利类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农办案〔2017〕9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高吉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环水有机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施用,能有效改善土壤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高度重视有机农业发展,不断强化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动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推动实施环水有机农业行动计划。
一、关于将环水有机农业纳入工作计划
我国有机农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念、认证和生产技术体系,从土壤改良、轮作套种、种养平衡等方面具备了技术基础。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机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完善有机产品认证规章制度。
2011年以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不断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先后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有机产品认证要求。
二是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截至2017年4月,我部共受理803家企业1651个产品和480家企业1081个产品续展申报绿色食品工作,受理有机农产品认证项目66个,累计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2117个。
三是推动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自2011年以来,全国共有84个区(县、市)被批准为“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县、市)”,其中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17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67个,覆盖全国23个省(区、市)。“十三五”期间,示范区将达到100个左右。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水、土等农业环境治理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部也实施了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化肥农药零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计划,大力支持循环农业发展,不断强化农田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发展有机农业奠定良好基础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环水有机农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环水有机农业建设,探索发展模式,有效降低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环水有机农业发展。
二、关于在水环境敏感流域开展环水有机农业试点
根据《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自2016年起,中央通过定额补助投资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优先选择洞庭湖、鄱阳湖、巢湖、洱海、太湖、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等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典型流域,建设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等工程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建成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总结可行技术和模式,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同时,水利部编制印发《南方地区节水减排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总体方案(2014—2018年)》,以重要湖泊、水库、河流的防治、治污为重点,大力开展田间渠系工程配套改造和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减少氮磷排放,有效缓解了农田面源污染。例如,云南省澄江县实施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试点项目,试点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9提高到0.80,削减农田面源污染物44.6%。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在敏感流域实施环水有机农业的可行性和项目支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流域水环境。
三、关于环水有机农业科技支撑
国家高度重视有机农业发展,先后在公益性行业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中对相关科技创新研究和产业化给予支持。“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科技资金40亿元,先后启动“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农业面源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重大科技专项,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增加施用成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通过调整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对有机农业的科技支撑力度,支持企业参与项目研发工作,积极推进环水有机农业,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环水有机农业发展规划”的建议,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实施环水有机农业行动计划”要求,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环水有机农业发展。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7年9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发展计划司010-5919254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