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738号(农业水利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22 13:51:2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738号(农业水利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编号:农办案〔2017〕17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738

(农业水利类

158

号)

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编办、财政部,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我们感到提案中反映的基层人员和经费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既当

“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甚至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在部分地区确实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种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建立,损害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迫切需要加以整治。农业部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结合贯彻实施《种子法》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基层种子管理队伍建设,规范种业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种。

一、

关于保障工作人员及经费

队伍稳、经费足是开展工作的良好基础。为此,

2011

年,在农业部的积极推动下,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1

8

),要求各地要强化农业部门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保障管理工作经费,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地方政府要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新修订的《种子法》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执法和监督。农业部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和《种子法》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推出了制种大县奖励、基地建设、区试站建设、检测中心建设以及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支持了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

尽管我们努力开展了许多工作,但提案中反映的基层经费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对此,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法律、政策和扶持三个方面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一是

落实属地责任,利用全国人大对《种子法》执法检查的契机,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基层管理职责,提高人员和经费保障能力。

二是

争取编办和财政支持,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对种业体系给予优先支持,稳定基层种业管理队伍。

三是

加大基层扶持力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设立必要的项目,支持基层改善管理手段和条件。

二、关于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为确保种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农业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规范管理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

2006

40

号)要求,

2008

年已全部完成了种子企业与农业主管部门脱钩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

2013

109

号)要求,

2015

年底实现了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所办种子企业彻底脱钩。通过政事企分设,从体制上规范了种业管理权力的运行。同时,争取全国人大在新修订《种子法》中增加了对农业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管理人员参与种子经营,检测机构、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处罚标准,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种子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了公正执法。坚决执行国务院

“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监管人员的措施,避免了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此外,为切实保证队伍的纯洁,制止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引入纪检监察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如甘肃张掖、武威等一批国家制种基地,连续几年对一批不作为、参与种子经营的干部进行了问责。2016

年武威市一起涉种案件就问责了

10

多人。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下一步,农业部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从内外监督和事后监管上发力,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一

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发挥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种子管理人员参与种子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做到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将查处结果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

二是

强化社会监督。督促各地严格按要求公开案件查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

坚决执行

“放管服”,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监管,优化行业服务,不断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三、关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管理队伍是发展现代种业的迫切需要。

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新修订《种子法》审议通过后,农业部先后

举办《种子法》及配套规章师资培训班

5

期,培训

1000

余人次,

为各地宣贯提供了高水平师资力量。

各省(区、市)先后开展培训

3500

多场,

培训

各类人员

50

万人次

。通过系统培训和广泛宣传,种子管理人员对《种子法》及配套规章有了全面了解,管理理念有新转变,能力素质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

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新修订《种子法》的要求,继续强化队伍建设,以满足现代种业发展的要求。

一是

提升执法意识。制作《种子法》执法手册并印发到各级管理部门,确保各级管理人员熟知立法精神,严守立法原则,切实依法行政。

二是

丰富执法实践经验。选取部分典型案例,组织交流学习,提高基层实际办案能力。

三是

开展技术培训。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尤其是不断拓展基层分子技术知识和快速检测技术的应用能力。

、关于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机制

为确保权力运行有监督,出现问题能投诉,近年来,农业部不断完善监管投诉机制。不仅设立了公开投诉电话、开通了公开投诉信箱,而且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法。建设了种业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行许可、审批、备案等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同时,坚决推进信息公开,要求各地案件受理与查处情况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办事过程、结果全公开,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扩大监管渠道、健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督投诉机制,农业部还将从以下几点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一是

扩大监督投诉渠道。在应用好现有投诉举报电话

59192079

12316

农业综合投诉服务平台、投诉信箱的同时,利用种业大数据平台、追溯管理手机

APP建立新的投诉渠道。同时,发挥社会打假维权组织的作用,确保投诉举报畅通。

二是

建立有案必查的工作机制。通过转办督办抽查等手段,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办理效率,建立有案必受理、受理必核实、查实必处罚的工作机制。

三是

实行案件投诉信息化管理。利用种业大数据平台,建立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办理进展查询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正和效率。

五、关于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新修订《种子法》颁布后,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

种子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种的通知》(农种发〔

2016

1

号),对法律宣贯提出了具体要求。配合全国人大农委编写了《种子法导读》,与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共同推出了系列专访,对法律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

组织各地管理部门开展了各类培训

3000

多场,组织协会、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各类专题培训。全国各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多场次,印发宣传材料近

800

万份,对法律开展了广泛宣传。为营造种业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农民合法维权的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

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种,确保法治种业深入人心,下一步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一

继续做好普法培训工作。组织中国种子协会及省级种子协会,对企业开展培训,尤其是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解读,让企业明白平安的底线和做强的手段。

二是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好各项检查,以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宣传,让广大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经营有责、责权相等,切实提高其守法经营和服务农民的意识。

三是

提高广大农民参与度。制作《种子法》宣传挂图并发放至广大农村,做到广大农民知法懂法用法,促进依法治种局面全面形成。

感谢您对农业部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国现代种业发展。

农业部

2017

9

月22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010

59193185

附件:

农办案〔2017〕174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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