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人社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2-19 11:36:07  评论()

文件名称: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人社厅发〔2017〕15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人社厅发〔2017〕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质检总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12月23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附件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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