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教育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9-07 09:31:5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四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明办〔2017〕26号)要求,经研究,确定3个单位为教育系统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3位同志为教育系统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班主任研究中心

贵州省福泉市教育局

湖北省宜都市教育局

2.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邵慧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欧拥军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朱尧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

公示期为:2017年9月7日起到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66097876

电子邮箱:dyc@moe.edu.cn

基础教育司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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