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社局扎实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7 08:58:57  评论()

文件名称:毕节市人社局扎实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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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今年6月,国务院选择毕节市作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毕节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市人社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公示全面主动。该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充分利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和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依据、执法清单、执法程序等信息,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执法全程留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规范行政案卷的归档装订,严格按照案卷档案装订的要求来制作档案,积极开展行政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尽量避免办案文书和办案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发生。

重大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为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市人社局规定,相关行政执法科室(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事先经过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未经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没有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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