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异地中考”录取规则出台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9 10:55:36  评论()

文件名称:三亚“异地中考”录取规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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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三亚“异地中考”录取规则出台

条件不符的外省户籍考生无法报考该市公办普通高中

本报三亚6月28日电(记者林诗婷)海南中招志愿填报已于今天启动。记者今天从三亚市中招办获悉,今年该市出台“异地中考”录取规则,将严格按照规则开展中招填报工作。规则规定,凡不满足“初中三年均在三亚各中学就读并参加本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生”等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将无法报考三亚公办普通高中,可选报民办学校批次的所有高中学校。

三亚今年作出的“异地中考”规定明确表示,凡报考该市公办普通高中的外省户籍考生须满足“三个三”和“双九”其中的一个条件。三亚市中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选报民办学校批次的所有高中学校。此外,我省中职“3+2”试点班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3+4”试点班则要求考生具有本省户籍、本省学籍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家长须知

“三个三”

初中三年均在三亚各中学就读,并参加本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生;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三亚连续居住满三年;

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三亚购买各种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基本养老和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截至2016年12月满三年。

“双九”

学生本人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九年均在三亚各中小学就读;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三亚连续居住满九年。

学籍证明由原读小学或初中学校出具;居住证明由居(村)委会打印“一户一卡”,并附现在的居住证或《海南省流动人口信息表》(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信息表);社保需由考生父母出具在三亚购买社会保险的详细清单(截至2016年12月已满36个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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