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申报参加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30 09:11:3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推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申报参加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定(试行)》(环生态<2016>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我省各市县参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申报工作,经审核,现推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作为我省申报参加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并按规定对该候选县进行公示如下:

一、海南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荐候选市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公示日期: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三、公示期间,接受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做为候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来信、来访等问题反映。我们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强

电话:0898-65327680

传真:0898-6531857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914室

邮政编码:570203

电子邮件:

hainanstb@126.com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9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