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5 16:16:22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政办明电发〔2013〕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4月26日在银川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产业的决定》(宁党发〔2012〕3号),明确2013年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旅游工作。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9∶00在悦海宾馆会议中心中心会场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和宁夏国税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旅游局局长;3A级及以上景区、四星级及以上饭店、部分旅行社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参会部门(单位)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10∶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旅游局。联系人:宣里,联系电话:0951—6726008、6720318(传真)、13639512600。

各市、县(区)参会人员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3A级及以上景区、四星级及以上饭店和部分旅行社的参会人员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好参会工作;参会人员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8∶40之前进入会场。

会议安排自治区旅游局、文化厅和中卫市作大会发言,自治区旅游局的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文化厅、中卫市的发言时间各控制在8分钟以内。

会务工作由自治区旅游局负责。

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宁记者站、光明日报驻宁记者站、经济日报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届时安排记者报道;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

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名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外办、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扶贫办、招商局、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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