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4-19 16:53:12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全区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全区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及近五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二、时间地点

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14:3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二楼礼堂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爱卫办和卫生计生局(委)主要负责人。

(二)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四、其他事项

(一)请石嘴山市、吴忠市、永宁县、泾源县人民政府做好会议交流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请各市、县(区)和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爱卫办,联系人:李春生,联系电话:0951-5024617(传真)、13995318853。

(三)会务工作由自治区爱卫办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协助。

(四)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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