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成立西吉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及管理组织机构和大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西政办发〔2014〕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和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吉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法人机构和组织机构,西吉县大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西吉县震湖项目区王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西吉县南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机构和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西吉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及管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西吉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单军任办公室主任,并为法定代表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管理组、质量安全管理组和计划财务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技术质量监督、生产安全和计划调度工作。
1、建设管理组
(1)淤地坝建设管理组:
组长:冯立峰
成员:高宝堂
王学锋
(2)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管理组:
组长:杨树权
成员:程君
朱晓东
2、质量安全管理组
组长:杜新让
成员:高振东
李永平
3、计划财务组
组长:陈维宗
成员:陈小燕
(二)主要工作职责
1、项目法人:全面负责西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和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协助、配合解决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组织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编制、上报工程建设计划,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组织招投标管理,并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负责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建设进度,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检查、督导各管理组的工作。
2、建设管理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水土保持建设前期工作,积极落实“三项制度”和各项岗位责任制,严格合同管理;依法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和材料等具体工作;协调设计、质监、监理等参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做好工程建设的报批、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大事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进度统计上报工作。
3、质量安全管理组: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伪劣及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做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员持证上岗和施工单位“三检制”的落实情况。
4、计划财务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二、西吉县大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米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张国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单兴荣县财政局局长
赵宗荣县水务局副局长
谢国玉县农牧局局长
李树源县审计局局长
吴建雄县林业局局长
马鹏祥县扶贫办主任
杨青鸿兴隆镇党委书记
马杰兴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单军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西吉县震湖项目区王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米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张国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单兴荣县财政局局长
赵宗荣县水务局副局长
谢国玉县农牧局局长
李树源县审计局局长
吴建雄县林业局局长
马鹏祥县扶贫办主任
周玉平震湖乡党委书记
李晓东震湖乡人民政府乡长
单军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西吉县南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米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张国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单兴荣县财政局局长
赵宗荣县水务局副局长
谢国玉县农牧局局长
李树源县审计局局长
吴建雄县林业局局长
马鹏祥县扶贫办主任
冯建洲田坪乡党委书记
杨秀玲田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单军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