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盐池县2014年“扶贫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盐政办发〔2014〕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盐池县2014年“扶贫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盐池县2014年“扶贫到户责任到人”
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30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4年“扶贫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攻坚工程的通知》(2014年宁扶贫办发〔2014〕91号)精神,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四个精准目标要求,为全力实施好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识别出的3850户12898名贫困群众的“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帮助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围绕2014年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识别出有发展能力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实行针对性、个性化、差别化的到户和产业发展帮扶政策,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确保2020年实现扶贫对象“三不愁、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贫困群众利益至上,瞄准工作对象,实现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调动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选择建设、管理和监督,促进贫困农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因户制宜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特征及贫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根据贫困户的不同特点和致贫因素,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实施有针对性、差别化的扶持到户政策。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人,加强扶持后的监督指导,确保扶持效果;合力扶贫到户原则,统筹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构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的“大扶贫”格局和工作体系,形成“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攻坚合力,帮助贫困户加快实现脱贫致富步伐;创新扶贫机制,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扶持专项资金注入互助社或打入信用合作联社用于抵押贷款的模式,引导贫困户利用金融平台,加快产业发展步伐。
三、扶持对象
“双到”工程扶持的对象是2014年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识别出的有发展能力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计划完成3850户12898人(其中特困户350户1183人、重点贫困户1475户4967人和一般贫困户2025户6748人)的“双到”工程项目扶持。
四、主要内容
(一)“双到”工程资金筹措
共筹措各类资金1.267亿元,其中:“双到”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自治区安排770万元,县财政投入200万元),互助资金增资1700万元(自治区900万元,中航油帮扶500万元,县财政投入300万元),金融部门小额信贷支持,撬动金融贷款1亿元。
(二)“双到”工程精准帮扶
1、实行差别化扶持,帮助特困户和重点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采取特困户每户补助3500元、重点贫困户补助3000元和一般贫困户补助2000元三种补助标准扶持。
2、按照创新扶贫机制,撬动金融部门贷款扶贫模式。一是扶贫办互助资金管理中心按照互助资金管理模式,将自治区扶贫办安排的400万元“双到”扶持专项资金,以户均2000元标准,为2000户贫困户交纳互助金,使贫困户变为互助社员,互助社必须保证所扶持的贫困户优先借用互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利用互助资金再给予每户8000元借款,同时根据贫困户的意愿,将其推荐纳入“千村信贷”机制,获得“千村信贷”小额贷款支持;二是依据撬动金融部门贷款扶贫模式。扶贫办积极同信用联社商定,按照协议抵押,保证所扶持的贫困户在信用联社按照“千村信贷”的标准,获得贷款,将所扶持的570万元专项资金,以贴息的方式,年终贴息给农户。要求所扶持的贫困户按照“5.30”扩量、保种,发展“盐池滩羊”,撬动金融贷款1亿元。
3、“双到”工程实行县领导包乡和乡镇领导包村责任制,扶贫办协调互助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要严格实施步骤,规范操作程序,每个项目扶持的农户都要落实一个帮扶单位、一个帮扶工作队和一名帮扶责任人;各乡镇落实一名乡镇干部为帮扶责任人,共同帮助贫困户实施项目,完成滩羊养殖38500只以上。确保“双到”资金项目落实到户,发挥效益。
4、各帮扶部门(单位)要把实施“双到”扶贫攻坚工程作为全面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动员企业、社会爱心人士、民间慈善组织及社会其它力量不断增加“双到”工程的投入。参与定点帮扶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资金、技术、项目和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户提供帮助。
(三)“双到”工程精准管理
1、“双到”工程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双到”工程实施方案和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管理。依据“双到”工程项目程序,即扶贫对象申报、项目村民小组和行政村审查和公示、乡政府审核和公示、县扶贫办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报区扶贫办备案。对贫困户的到户扶持项目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项目特点,采取由帮扶单位、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监督,直接到户。年终项目验收后,以“一卡通”的形式将扶持资金支付到户;到户的互助资金借款,年终由互助社全部收回,下一年继续全额借贷到该户。连续放贷三年后,所扶持的贫困户如不愿再借互助资金,须以“一卡通”形式返还入股的2000元资金。
2、健全“双到”工程项目档案。严格执行“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录入”的工作要求,即户有《扶贫手册》,村填写《到村项目资金登记卡》,乡镇有贫困户扶持表册,县扶贫办负责录入《贫困农户管理系统》,并负责实施监督、督查、验收和上报项目进度、总结及后续评价等。
(四)“双到”工程精准考核
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任务细化到乡村,落实帮扶责任人,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县扶贫办互助资金管理中心按照互助资金管理模式,认真做好“双到”扶贫攻坚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要强化精准考核和督查,建立健全乡镇“双到”工程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列入年度绩效量化考核,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对落实“双到”工程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要给予通报批评,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盐池县2014年“双到”扶贫攻坚工程项目扶持计划分配表
2、盐池县2014年“双到”扶贫攻坚工程项目扶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