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宁政办发〔2015〕17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即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一枚,直径4.5厘米。原“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的通知
文件编号:宁宁政办发〔2015〕17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即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印章一枚,直径4.5厘米。原“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同时作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