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8 18:43:3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盐政办发〔2015〕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池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4〕58号),设立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盐池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增加的职责

将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移民方面的职责整合划入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贫移民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扶贫移民开发中、长期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计划。

(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扶贫移民开发工作,提出全县扶贫移民开发年度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各类扶贫移民开发项目、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类扶贫移民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协调指导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贫困村整村推进、整乡推进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金融扶贫和互助资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管理的检查和监测等工作。

(八)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定点帮扶、东西合作、闽宁协作和社会组织扶贫工作;开展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外资扶贫项目的申报、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开发基本国情教育等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7个内设岗位:

(一)办公室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及所属岗位的组织、人事及编制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的答复办理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计划财务岗位

对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县直部门、乡镇、村扶贫项目财务报表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各类扶贫资金的划拨、支付、资金的核算及资金的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扶贫资金的自查和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指导机关及相关扶贫业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项目规划岗位

组织全县扶贫开发重大课题、发展政策理论研究;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及生态移民中、长期规划,提出扶贫开发项目规划、立项和储备建设,提出革命老区、自治区级六盘山片区(盐池)扶贫产业发展建议,督促、检查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扶贫到村到户、整村推进、整乡推进、科技扶贫、老区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扶贫、旅游扶贫等工作;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分配和项目安排工作;承担各种扶贫资金的协调及配套资金的衔接工作;提出县财政扶贫移民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金融扶贫;制定扶贫移民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验收。

(四)社会扶贫岗位

拟订社会扶贫、对口扶贫协作和东西扶贫合作计划;承担中央及区市县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及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扶贫资金、物资、捐赠工作;提出调整县内帮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联系有关民间扶贫组织;承担外资扶贫项目的申报、协调、监测、实施及验收工作。

(五)劳务培训(监测评估)岗位

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南部山区乡镇干部、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工作;指导、实施“雨露计划”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扶贫和移民系统的统计、信息处理、动态监测和全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双到扶贫工程);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的统计监测工作;收集、编报扶贫开发的各类信息资料;负责扶贫基础数据库建设。

(六)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岗位

规划、协调、指导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运行管理工作(互助资金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章程、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做好组织实施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的检查和监测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进行审计;承担“千村信贷”金融扶贫创新等工作。

(七)移民管理岗位

拟订全县扶贫移民(生态、劳务、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和管理工作;协调吊庄移民、异地扶贫搬迁移民、扬黄灌溉工程移民、县内移民、生态移民等移民安置区后续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研究和协调开展自发移民工作;负责移民信访工作;对全县移民安置区建设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移民安置区村镇规划和移民住宅设计;组织开展全县扶贫移民工程建设;承担移民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质量管理和组织验收工作;承担县内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后续建设和组织验收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暂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其他事项

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盐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盐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盐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盐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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