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接受陈士轰、周凯平同志请辞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自治区政协十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接受陈士轰、周凯平同志辞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文件名称:关于接受陈士轰、周凯平同志请辞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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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3日自治区政协十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接受陈士轰、周凯平同志辞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