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甘肃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5 16:46:59  评论()

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甘政办函〔2014〕7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办函〔2014〕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王玺玉副省长

副组长:

刘斌省政府副秘书长

魏宝君省水利厅厅长

刘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

赵喜泉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德兴省水利厅副厅长

杨祁峰省农牧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由陈德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试点县做好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水价等政策制定,以及地下水价格政策完善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指导试点县探索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补助资金,筹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并主动配合财政部做好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指导试点县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明晰农业水权,实行水权转让;指导试点县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末级渠系,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省农牧厅负责指导试点县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结构;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及省农牧厅要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责任分工,靠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合力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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