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授予闫子贝等5名同志“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件编号:鄂政发〔2017〕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奋勇拼搏,涌现出闫子贝等一批夺牌运动健将,为湖北争得了荣誉。为了鼓励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忘我拼搏、争创一流、勇攀高峰的精神,推动湖北体育事业发展提水平、上台阶,根据《湖北省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闫子贝、昌雅妮、汪周雨、文银杭、程智鹏等5名运动员“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上述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向先进工作者学习,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为扎实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