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安徽省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文件编号:皖政办秘〔2017〕11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皖价综〔2017〕45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省物价局牵头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3日
附件
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特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协作,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落实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我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
(四)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能源局等单位组成。
省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送省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省物价局要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安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赵馨群省物价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启康省物价局副局长
孟照红省财政厅副厅长
朱宁省商务厅副厅长
朱斌省工商局局长
胡孔胜省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笪艺武省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李和平省教育厅厅长
罗平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家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孙邦平省民政厅副厅长
晏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殷福才省环保厅副厅长
仲亚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丁庆领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汤高平省农委总农艺师
徐业平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防汛办专职
副主任
葛光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高超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叶传柏省国资委副主任
倪三立省地税局巡视员
董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高宗宏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宝江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张燕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副行长
袁成刚安徽银监局副局长
张文杰安徽证监局副局长
张绪风安徽保监局副局长
曹越方省能源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