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林字〔2017〕30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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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161/2018-00078
发布机构:
省林业厅
文号:
冀林字〔2017〕309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主题分类:
林业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冀林字〔2017〕309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林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监管部门执法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林业生产安全事故,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彻底整改已发现的隐患,再排查整治一批问题隐患,促进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确保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时间安排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四项重点工作要贯穿始终: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要贯穿始终。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特别在攻坚行动期间,更要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规范严格自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监管执法要贯穿始终。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三是问责要贯穿始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四是长效机制建设要贯穿始终。在部署阶段就要创新方式方法,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攻坚行动从2017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18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工作重点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10日)
制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目前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明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联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利用林业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底)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如实上报了隐患;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省林业厅将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施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三)督导检查和集中执法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核查攻坚行动效果。
四、隐患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及责任单位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在全省林业行业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森林防火: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8个设区市及所属66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国有(集体)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崖山国有林场管理局等5个省林业厅直属单位。重点查看: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签订责任书情况;发生火灾后,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责任追究和处理情况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河北省森林防火预防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执行情况和“五个盒子”内容完成情况,可燃物“五清”行动开展情况,护林员、巡逻队上岗到位情况和GPS定位管理落实情况,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打击活动开展及查处情况等。火源管理情况:火源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专职护林员、防火检查站、了望哨、巡逻队日常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等。队伍建设情况:《河北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分级办法(试行)》落实情况,市、县专业队伍、以水灭火队伍、应急机动队伍建设及装备机具配备情况,各级专业队伍集结情况,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情况。宣传教育情况:林区碑牌、标语设置情况,喇叭广播、明白纸入户情况,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情况,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媒介宣传情况等。
(二)森林旅游。旅游景区(点)缆车、索道、观光车、游船等游览游乐设施和旅游道路、人行步道、漂流路段的检修、维护情况;旅游路沿线及游客集中区域的安全护栏、护网建设情况;各类危险地段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及人员看守情况;娱乐场所和食宿设施是否通过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验收,餐饮服务执行卫生防疫规定情况;报警点和医疗急救站(点)的设立及相关人员的设立配备情况;公园入口处和重点部位防火检查站设立情况,景区(点)是否张贴醒目的防火、禁火标志。
(三)林业生产。重点检查林场造林、伐木、集材、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检查林业危化品存放、使用制度及执行情况。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冒险作业,遇有极端天气要及时停止作业。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对机关消防设施、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对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成立了以周金中厅长任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加大对攻坚行动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复查部门。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及时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隐患实施责任追究。
(四)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负总责。要对攻坚行动方案进行亲自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上级方案;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导检查1次,其他负责同志不少于2次。攻坚行动期间对所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要做到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双清单”制定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行业、全岗位、全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六)强化排查整治考核问责。省林业厅将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在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七)建立工作台账和“四个清单”。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要建立各阶段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四个清单”:一是排查整治清单,将发现的隐患全部登记入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是案件查办清单,对所有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可追溯,确保一查到底;三是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清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四是追责问责清单,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要严肃问责。“四个清单”参考样式见附件2-5。
(八)做好统计报送工作。一是按时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和动员部署情况(内容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和领导包联情况等),2018年4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二是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和工作小结。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于每月6日、16日、26日前统计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清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2、4、5)及工作小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案件查办清单》(附件3)建档备查,无需报送。三是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联系人:胡俊达、张涛,联系电话:88606817,88606889,邮箱:hblyaqscb@163.com。
附件:1.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2.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3.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案件查办清单
4.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清单
5.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附件1: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督查执法
排查治理隐患
执法处罚
宣传曝光
问责单位和个人
应排查
已排查
排查率
领导
带队
督查组
执法组
检查
单位
场所
暗查暗访单位场所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整
改
率
关闭
取缔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处罚
罚款
追究
刑事
责任
宣传
报道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约谈
通报
下达
整改令
党政纪
处分
人员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家)
(家)
(%)
(次)
(个)
(个)
(家)
(家)
(项)
(项)
(项)
(项)
(%)
(家)
(家)
(家)
(万元)
(人)
(次)
(家)
(个)
(个)
(个)
(人)
合计
煤炭生产及加工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工业
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
人员密集场所
城乡公共设施
农林牧渔
特种设备
其他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各市报送市县乡三级汇总情况,省有关部门只报送省本级工作情况。
附件2: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序号
所在地区
(市、县)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
具体内容
整治进度和采取
防范措施情况
整治
完成时限
整改负责人
包联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包括企业自查上报和各级政府部门督查执法排查的重大隐患。
附件3: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案件查办清单
单位名称:截止日期:
序号
所在地区
(市、县)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人员
单位及职务
检查
时间
发现问题隐患
处罚措施
复查
时间
复查结果
备注:此表各级各部门都要建档备查,无需报送。
附件4: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清单
单位名称:填报日期:
序号
所在地区
(市、县)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查处单位
关闭
取缔
停产
整顿
暂扣
吊销证照
处罚
罚款
追究
刑事责任
合计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如实填报。
附件5: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单位及
职务
单位性质
行政级别
问责类型
问责
原因
政纪处分
党纪处分
其他
政府
机关
事业
单位
国有
集团
正局
副局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记过
警告
严重
警告
党内
警告
免职
诫免
通报
批评
约谈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2017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