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的核准意见
文件编号:冀文物发〔2017〕1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的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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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的核准意见
索引号:
401700796/2017-00266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文号:
冀文物发〔2017〕154号
主题词:
河北省文物局,文津阁,核准意见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主题分类:
文物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的核准意见
承德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予核准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深化设计的请示》(承市文物发〔2017〕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设计方案基本符合国家文物局《关于承德避暑山庄文津阁装修复原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802号)相关要求,现予核准。
二、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一)补充原装修做法和保存现状勘测图纸,表达装修位置、尺寸、木材树种及残损构件位置、数量。
(二)补充一层、三层槛墙图纸和做法说明。
(三)明确木构件病害类型、部位和程度,细化保护措施,进一步研究柱子墩接后加铁套筒做法的合理性。
(四)补充施工中发现的鹦鹉岩石板地面的保留情况,评估保存现状。
三、工程实施中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注意对相关信息的研究、保护,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重要变更内容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施工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的单位承担,开工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