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评定国二宝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文件编号:冀政字〔2018〕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国二宝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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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国二宝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索引号:
000217883/2018-00358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字〔2018〕20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国二宝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衡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国二宝同志评定烈士的请示》(衡政呈〔2018〕1号)收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评定国二宝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