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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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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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38711562/2017-50881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
2018
〕
57
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
2018
〕
27
号),省局制定了《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
2
月
26
日
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各项部署,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实现职业健康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
“
双上升
”
。
二、
重点范围
对以下重点行业企业执法实现全覆盖:
(一)汽车、铅蓄电池、陶瓷、耐火材料、水泥、石材等总局部署的专项治理行业。
(二)所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
(三)各市列入治理的县域经济中易群发职业病的行业。
(四)重点企业:
一是
检测超标严重企
业;
二是
新发职业病企业;
三是
有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
2017
版试行,详见省局网站职业卫生专栏)所列内容实施执法检查,主要包括:机构人员、三项制度、两个档案、危害申报、
“
三同时
”
、强度浓度、生产布局、警示标识、日常监测、检测评价、个人防护、危害告知、教育培训、健康检查、事故报告等内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要从严实施处罚:
(一)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三)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四、主要方式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下执法方式:
(一)观摩执法。
注重指导、带动基层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二)交叉检查。
抽调各地骨干力量实施异地执法检查。
(三)一体化执法。
做到
“
查安全生产必查职业健康
”
,避免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联合执法。
会同卫生、人社、住建、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从职业病
“
防、治、保
”
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暗查暗访。
运用暗查暗访方式,按照
“
四不两直
”
要求,对用人单位开展突击检查。
五、时间步骤
执法年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
月底前)。
1
、
制定方案
。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
2018
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本地实际和
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2
、动员部署。
要
及时召开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执法人员和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思想发动到位,活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监察执法阶段(
4-10
月)。
1
、统筹安排。
将职业健康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把执法年活动与日常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年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2
、依法实施。一是
规范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二是
严厉处罚。在执法年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形成震慑。
三是
对于没有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纳入
“
黑名单
”
的坚决纳入
“
黑名单
”
。
四是
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
、警示教育
。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应纳入
“
黑名单
”
管理的企业,按程序报送省局和国家总局。
4
、突出重点。
对水泥企业实施专项执法检查,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水泥企业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泥企业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督导检查阶段(
7-10
月)。
1.
督查落实。
省安监局将于
2018
年
10
月份,结合职业健康考核评估工作,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纳入
“
黑名单
”
管理企业情况以及重点行业达到全覆盖、按时间分配完成任务、行政处罚情况等。
2.
调度通报。
省局将于
2018
年
6
月和
2018
年年底对执法年活动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各地也要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调度、汇总、分析和通报本地区执法年活动情况,对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全面总结阶段(
11
月底前)。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六、
组织保障
省安监局成立以潘利岷副局长为组长,张泽青、李新玲为副组长,曾昭光、周兴华、赵新来、宋茜为成员的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执法年活动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掌握、收集执法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七、
有关要求
(
一)加强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配置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
(二)强化培训
。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规范化水平。将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现场违法行为辨识、执法文书制作、处罚事项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省局也将举办培训班,重点对职业健康执法内容进行业务培训。
(三)提供保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工作,可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五)广泛宣传。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
“
曝光一起、警示一片
”
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各地要加强对
“
执法年
”
活动的报道工作,实行
“
简报
”
制度,活动期间,每市至少报省局两期简报。
(六)严格考核。
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各项要求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职业病防治考核评估、季度问效。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职业健康季度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
2018
〕
49
号)执行,不再另行考核。
(七)及时报送。
各市安全监管局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省局报送相关材料:
1
、
3
月上旬报送: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
2
、
4
月
3
日、
7
月
3
日、
10
月
8
日报送:季度问效的附表二、典型案例、
“
黑名单
”
等情况。
3
、
11
月
20
日前报送:执法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宋茜,
0311-87803081
(带传真)
电子邮箱:
hbajzyj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