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文件编号:冀文物发〔2017〕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当前位置:
首页>
省文物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信息导航
varsimpleTreeCollection;$(document).ready(function(){simpleTreeCollection=$('.simpleTree').simpleTree({autoclose:false,afterClick:function(node){varurl=$('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href");vartarg=$('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target");if(url=="#"){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if(targ=='_self'){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window.open(url,'','','');}}},animate:true});$("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6)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7)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last:eq(0)img").attr('class','trigger1');});
.simpleTreeDiv{border-width:1pxsolid#B4AFAF;width:219px;}
名称: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索引号:
401700796/2017-00156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文号:
冀文物发〔2017〕66号
主题词:
开元寺塔,监测,方案,核准意见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主题分类:
文物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核准意见
定州市旅游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定旅文字〔201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基本符合我局《关于定县开元寺塔(料敌塔)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冀文物发〔2014〕368号)相关要求,现予核准。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明确、细化、调整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细化监测点布置竖向位置,统一水位监测井和岩土补充勘察孔定位。
(二)根据原变形监测的资料,分析塔的变形发展趋势和速率,按照轻重缓急,重点加强壁画部位塔身的变形监测。
(三)适度对塔身进行变形观测,可采取倾斜和沉降观测,力求简便、实用、有效。塔身变形速率较小,暂不宜过密布设监测点,仪器种类和数量不宜过多。如已进行倾斜和沉降观测,则不宜再采用静力水平仪监测。
(四)地下水位观测孔距塔基较近,基本在人工夯土地基中,应明确施工措施,防止地下水从孔内上升对夯土地基的软化。观测孔深度控制在最低水位3至5米即可满足要求。
(五)应加强振源分析,明确塔身振动监测的必要性,如果没有明显振源,则振动监测的意义不大。
三、项目实施中,注意加强现场情况的研究,避免仪器安装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加强仪器监测数据分析整理,明确监测数据中间报告制度。
四、工程监测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的单位承担,实施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
五、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并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做好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同时,加强人工巡视和监测,对仪器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校验,探索制定定县开元寺塔稳定评估标准,为建立长期监测提供依据。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监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