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人社局,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各高校团委:
为选树全省青年创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
活动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创业点亮青春。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江西省范围内创新创业,取得了一定的创新创业成果,对全省创业青年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青年人。
(二)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
10
名
“江西省
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
,其中大学生创业者不少于
1
人;评选
20
名
“江西省
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
提名奖,其中大学生创业者不少于
2
人(大学生创业者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两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
四、评选条件
1
.企业主要创始人;
2.创办的企业在江西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创办企业应为符合国家新型标准的小微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现代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
AR/VR
、互联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
5
年(
2012
年
1
月
1
日以后);
5
.年龄在
40
周岁以内
(197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
参选人员表现特别优秀的,企业成立时间和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上旬)。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发布“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的有关安排,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士参与。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6日至8月22日)。采取单位推荐,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和创客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设区市团委、人社部门,省直机关团工委
至少推荐4名候选人;
省属各高校团委至少推荐
1
名候选人。各级团组织与人社部门联合推荐,由各设区市团委统一报送给团省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高校团委直接报送给团省委,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及个人自荐的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团省委。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稿):
1
.《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申报表》(附件
2
),一式
2
份,下载地址:江西青年创客联盟微信公众号。
2
.
附件资料(
1
套):(
1
)
1200
字的创业故事或经历。(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选报)(
4
)营业执照复印件。(选报)(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个人近期正面照和生活照各
1
张。(
7
)相关视频、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阶段(8月23日至8月25日)。申报结束后,团省委、省人社厅对申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评审阶段(8月26日至9月9日)。团省委、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审核,酝酿提出3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将其简介刊登在江西日报上。同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和社会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专家投票占60%,社会公众投票占40%。
社会公众投票分为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
社会公众投票总数为网络投票总数和微信投票总数之和,公众可任选其中一种投票方式,也可两种方式都使用。投票期间,若发现刷票现象,主办方将取消评选资格。
其中
,网络投票方式为:关注“江西青创网”专题页面http://
www.
chuangkegroup
.com
及江西省就业创业网
“
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
专题页面
http://www.jxjy.gov.cn/
。每个
IP
地址每
3
小时可投票一次。微信投票为:关注
“
江西青年创客联盟
”
微信公众号
:jxqncknm(
每个微信账号可投票一次)。
(五)专家复审阶段(9月10日至9月12日)。组织专家开展复审。
(六)评选公示阶段(9月13日至9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创新创业的主要业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
、奖励办法和支持措施
(一)奖励办法。
颁发
“
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
荣誉证书和奖金。
10
名
“江西省
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获得者
奖金
1
万元
/
人,
20
名
“江西省
青年创业风云人物
”
提名奖获得者奖金
3000
元
/
人。
(二)支持措施。
对获奖人员创办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以下支持:
1
.根据企业带动就业等情况,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元;
3.企业管理团队成员可参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4
.可自愿入驻江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2
年内免租金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等服务;
5
.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与企业对接,提供创业融资服务;
6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申报、科技计划支持等科技服务;
7
.优先推荐申报各类政府创业基金扶持;
8
.组织媒体宣传,将获奖者(含提名奖获得者)创业故事编辑出版《江西青年创客帮》(暂定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为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团省委、省人社厅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团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团省委、省人社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团省委、省人社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江西省青少年事业服务中心。各地也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
(二)坚持公平公正。
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上报
。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的对象要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要严格把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杜绝弄虚作假。推荐时应征求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统战、工商联、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主办、协办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确保推荐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其今后推荐的资格,是个人自荐的,取消其今后参评的资格。对在评选过程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
系
人:
张天华
13767960744
黄芬芬
15079020177
办公电话:
0791—87956959
邮
编:
330029
电子邮箱:
jxqckj2015@163.com
地址:团省委江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
818
号,省信息技术学院校内凯菲特大楼
5
楼)
附件:
1.
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推荐审批表(团组织、人社部门推荐)。
2.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推荐审批表
(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高校团委、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推荐)
3
.
首届“江西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活动推荐审批表
(个人
自荐
)
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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