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蓝山县、洪江市、凤凰县等3个县(市)“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湖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4 16:48:3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拟授予蓝山县、洪江市、凤凰县等3个县(市)“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6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永州市蓝山县、怀化市洪江市先后向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申请对创建“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工作开展考核验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湘政金发〔2014〕52号)要求,经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初评、考核验收、会议审议等程序,拟授予蓝山县、洪江市、凤凰县等3个县(市)“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3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联系单位: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212350

电子信箱:hnjrb_fgc@163.com

通信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729室

邮政编码:410011

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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