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发布支持恢复生产生活紧急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湖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08 09:12:34  评论()

文件名称:省财政厅发布支持恢复生产生活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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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7月7日,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支持恢复生产生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抗灾救灾、支持恢复重建作为当前财政工作重点,并建立了财政支持“绿色通道”。

通知表示,省财政厅正在统筹省级财力、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受灾市县补助力度。市县财政部门则要统筹整合防汛救灾、卫生防疫、困难群众救助、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集中资源做好抗灾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为确保资金保障及时到位,省财政厅开辟资金拨付、保险赔付、紧急采购“绿色通道”。防汛抗灾资金即到即拨,各级财政部门提早下达各项涉农资金,引导农民灾后重建;农业巨灾保险5日内赔付到位、人身死亡保险3日内赔付到位,减轻灾民损失;涉及灾民紧急救治、安置、防疫和临时性救助等支持恢复生产生活的采购活动,作为紧急采购项目,保障救灾物资需求。

对民生全力保障。全省因灾房屋倒损的农户,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纳入异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因灾毁损的基础设施,农田水利、交通、新型城镇化等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相关资金,优先支持灾情严重学校的恢复重建。

重点支持恢复生产生活。对农业生产,适当扩大农业和农房巨灾保险试点范围,试点县市按自愿原则,于7月10日前向省财政厅申报,省财政给予50%的保费补贴;支持省农信担保公司和省农行联合推出“惠农担-救灾贷”新产品,在今年9月底前,对农业信贷政策性范围内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受灾需要银行贷款恢复生产的,给予担保贷款支持: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10%,担保费率为1.8%,免除保证金和实物抵押,10天内完成贷款审批程序,省财政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担保费率1%给予补贴。对工业生产,省财政制造强省专项、中小企业专项、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军民融合产业专项等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支持受灾地区企业相关项目。对旅游景区,省财政适当补助受灾严重的重点景区旅游修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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