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内蒙古出台《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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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核实核准工作的基础上,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采取“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将健康扶贫精确到人、精准到病。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红十字会、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年—2020年,每年对农村牧区患有大病、长期慢性病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开展一次核实核准工作,根据患病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2017年,大病集中救治完成率达到60%以上,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率达到100%,重病兜底保障实现全覆盖。2018年,全部完成大病集中救治工作。2019年-2020年巩固救治成果。新增患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要纳入分类分批救治范围,确保及时救治。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