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海岸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网传〔2018〕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沿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实施《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海岸带综合管理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建省海岸带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抓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协调和解决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海岸带监管工作合力;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海岸带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海岸带保护宣传力度;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及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三、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德金副省长
副召集人:刘琳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钢生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暂时负责人)
成员:叶飞文省发改委副主任
林伯德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健省财政厅副厅长
廖敏辉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
徐威省环保厅副厅长
蒋金明省住建厅副厅长
梁金焰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欧阳德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宜国省水利厅副厅长
钟声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傅柒生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
吴立官省旅发委副主任
宋剑华福建海事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海洋渔业厅,承担日常工作。李钢生副厅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钟声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文。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省海洋渔业厅代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