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网传〔201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做好我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德金副省长
副组长:刘琳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华康省农业厅厅长
成员:吴亮碧省发改委副主任
韩健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志忠省国土厅副厅长
王胜熙省住建厅副厅长
陈明旺省农业厅副厅长
黄明聪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雷志亮省统计局副局长
黄敬和省粮食局副局长
汪祺臻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柯甫榕福建保监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明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