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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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第十二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闽治省办〔2017〕11号)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我办机关普法工作有效开展,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此项工作在办“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办“七·五”普法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根据人防工作实际和法治建设目标,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普法工作办公室每年不少于4次向省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材料。(牵头单位:法规宣传处配合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人防办机关作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人防目标管理体系,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人防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牵头单位:综合处配合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三)坚持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突出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学习与人防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专题法治讲座;要建立常态化在职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学习研究运用法律解决人防涉法问题的专题培训,交流执法体会,商解执法难题,提高各级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法规宣传处)
(四)建立考法制度。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法规宣传处)
(五)实行述法制度。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机关各处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综合处、法规宣传处、机关党委)
三、加强法制宣传
(六)利用国际民防日、“4?21”福州沦陷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人民防空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增强法制观念法制意识。(牵头单位:法规宣传处配合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七)制作人防法、人防条例单行本及宣传手册,汇总梳理人防部门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完善《人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编》,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或修订及时调整,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切实提高普法成效。(牵头单位:法规宣传处配合单位:工程处、指通处、平战处)
(八)在与新华网、东南网合作建立的人防网页上,开设“法律法规”专栏,利用《福建人防》、《福建人防动态》以及人防门户网站,人防官方微博和人防微信公众号等人防宣传阵地,对法规、规章的内容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并在人防门户网站建立“一案一议”专栏,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总结推广以案释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平台。(牵头单位:法规宣传处配合单位:综合处、工程处、指通处、平战处)
(九)建好人防宣传教育基地,设立人防法治专区,及时更新专区内容。制作法治类动漫、音频、视频等导向正确、内涵丰富的新媒体普法产品,并在人防设施中的各种电子显示屏播放,让公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牵头单位:法规宣传处配合单位:工程处、指通处、平战处)